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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未认证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6-04-02 | 作者:吴亮律师 15555555523(微信同号)
增值税发票未认证的处理,尤其是超过认证期限申请逾期抵扣的情形,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第一条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这里的“客观原因”包括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等。若您的增值税发票未认证是由于上述客观原因导致且未超过认证期限,在按规定提交资料并经审核批准后,仍可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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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未认证,处理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以下为您详细说明不同情形下的应对方法:
1. 若未超过认证期限(通常为开具之日起360天):可直接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认证操作,完成后即可抵扣进项税额。
2. 若已超过认证期限且属于客观原因导致: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逾期抵扣,提交《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逾期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抵扣。
3. 若已超过认证期限且无客观原因:该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税额需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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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增值税发票未认证问题时,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或例外情形,会对处理方式和结果产生影响,需要特别关注:
1. 发票涉及红字发票开具:若未认证的增值税发票因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原因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购买方未认证抵扣的,销售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此时未认证发票可通过红字发票冲销处理,不影响双方税务处理。
2. 发票属于失控发票:若未认证的发票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失控发票(如开票方未按规定申报纳税),即使未超过认证期限,企业也可能无法抵扣进项税额。此时,企业需配合税务机关进行核查,若经核查确认开票方已补缴税款,该发票可继续认证抵扣;若无法核实或开票方未补缴税款,则不得抵扣。这种情况下,处理流程更为复杂,需与税务机关保持密切沟通。
3. 企业处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期间: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实行“先比对后抵扣”政策,即使在认证期限内认证了发票,也需在税务机关比对相符后才能抵扣。若在此期间未认证发票,处理方式与一般纳税人基本一致,但需额外关注比对结果对抵扣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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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未认证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一些潜在的法律风险,以下为您举例说明:
1. 经济损失风险:若增值税发票未在认证期限内认证且不符合逾期抵扣条件,企业将无法抵扣进项税额,导致多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直接造成经济损失。例如,某企业取得一张金额100万元、税额13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财务人员疏忽未在360天内认证,且无客观原因,该13万元税额无法抵扣,企业需额外缴纳13万元增值税及相应附加税。
2. 税务合规风险:未按规定认证发票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未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发票,从而面临税务行政处罚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若企业因未认证发票导致税务违规,可能会影响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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